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福建商学院根据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福建商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实行按专业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投档录取模式。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2年6月参加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二)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三)2023届中职学校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福建商学院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一)本科普通类专业收费标准:4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84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183号。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
1、900元/生•学年(六人间)和 1200元/生•学年(四人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1〕448号, 闽价费〔2006〕469号;
2、850元/生•学年(六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5〕204 号;
3、安装空调的宿舍每人加收 70 元/学年 (六人间) 或 100 元/学年 (四人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29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