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参加北京市202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执行。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在北京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法自主负责新生录取工作。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以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招生专业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考生,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
符合下列任意一个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以免试入学:1.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的考生;2.获得市级、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3.荣立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含)以上或个人优秀士兵称号的退役士兵;4.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可以查询验证)的考生。请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于2023年3月27日前将本人书面申请、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身份证原件等材料,高清拍照后发送至邮箱,学院审核后将免试名单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上报北京市招生委会员审核备案。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各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北京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学院的咨询电话、登录学院招生网或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凡参加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被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统一考试和录取。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