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渤海之滨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占地面积842亩。学校办学成绩显着,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单位、全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获奖单位、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职业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天津市新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33个高职专业。现有教职工469人,在校生11000余人。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条件,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学院秉承“修德育能,日见其功”的校训,以“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挥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优势,紧贴区域经济和行业、企业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服务新动能发展和产业升级,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产教协同培养“德技并修+工匠精神”的时代新人。
被录取的高职单招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待遇相同,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并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学院盖章,且在教育部进行电子学历注册,按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
1.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4.报名时不限外语语种,各专业开设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1.考试内容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将采取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等方式进行,满分450分。
2.考试组织
高职单招考试按类实行联合考试招生,各考试类由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相关牵头院校制定的单独考试实施方案。
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采用各考试类牵头院校提供的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数学和职业技能成绩中专业基础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果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3.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履行单独考试报考手续,并于单独考试15天前将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毕业证(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原件高清拍照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学院资格审查后将免试名单通过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最终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
4.通过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1.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
2.住宿费: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1000元/生·年。
3.如政府对当年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