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源于1962年建立的天津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2006年2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整体改制,成立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现隶属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占地面积976亩,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在校生一万余名。学院坚持“百年办学、百年立校、百年树人”发展战略,是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共建“滨海新区航海运输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国家海事局批准的船员培训机构,具有国际海事组织(IMO)承认的船员教育与培训资格,是规模最大、资质最全、功能最领先的海船船员学历教育和培训基地。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是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22年被评为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智慧校园示范校。
春季考试专业 | 类型 | 科类 | 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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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春季面向高中 | 综合改革 | 8 |
大数据与会计 | 春季面向高中 | 综合改革 | 8 |
海洋工程装备技术 | 春季面向高中 | 综合改革 | 5 |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 | 春季面向高中 | 综合改革 | 8 |
电子商务 | 春季面向高中 | 综合改革 | 8 |
航海技术 | 春季面向高中 | 综合改革 | 8 |
轮机工程技术 | 春季面向高中 | 综合改革 | 5 |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一、学费、住宿费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收费具体标准为: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人间1000元/生·学年。
二、为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相关专业将利用学生在校期间开展专项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成绩合格者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书,其费用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收取。
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1)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
(2)航海技术专业招收的学生身体条件如下: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在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辨色力完全正常,身高男生1.60米及以上,无口吃。
(3)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招收学生的身体条件如下:双眼裸视力均在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在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辨色力不能为红绿色盲,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
(4)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按普通类专业身体要求录取,入学后学生自愿选择是否考取海船船员相关证书。凡申请考取相关证书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体检标准。
(5)凡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体检标准。
(6)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春季考试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参考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报考。若入学后体检不合格,学院有权对考生进行专业调整。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春季考试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专业志愿录取以“技术+综合能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先为原则,即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按照《2023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对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考生实行加分投档录取。
考生可以在录取结束后登陆考试院招考网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开学后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已被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天津市2023年普通高考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