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对象:黄冈籍高中毕业生。培养对象须与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签订毕业后回县服务《定向就业协议书》。
2、培养方式:学制三年,就读专业临床医学。
3、招生人数:2023年共招录158人,录取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并达到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专业录取分数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资助经费。“乡村医生定向培养计划”定向委托培养经费为每人每年10000元(学费、生活费补助各5000元),学费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生活费由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补助。学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毕业的,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2、定向实习就业。定向委托培养生临床实习由所属卫生部门接收并统一安排到本区域医疗单位进行,免收实习费,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后,采取“乡管村用”方式,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愿和就近便利原则,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享受政策规定乡村医生待遇。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聘用、注册和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考核和管理。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负责为村卫生室医生提供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对乡村医生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3、享受待遇。各县(市、区)政府应充分保障委托培养的村卫生室医生享受政策规定的乡村医生待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合理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各地要支持在岗乡村医生按政策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服务期限。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生的服务期限为5年,每年考核一次。服务期内,允许在村级流动。服务期满后,允许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流动。
5、约束措施。凡违反《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义务,未能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记入诚信档案,并根据《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退还政府资助的学费和生活补助费,并承担违约金。
1、志愿填报之前培养生须到当地乡镇卫生院报名并填写《黄冈市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志愿表》;
2、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对培养生信息进行审核、面试和备案;
3、考生审核通过后需将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第一志原进行高考志愿填报,达到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的相关专业录取分数线即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定向委托培养生签订《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