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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辽宁
招生类别:高职单招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坐落于辽宁省沈阳市,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2002年1月,学校由辽宁银行学校与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合并而成。辽宁银行学校前身可追溯至成立于1954年的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干部学校。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创建于1985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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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单招网>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简章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31 15:19:05
院校介绍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是省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4年,时名辽宁银行学校,2002年辽宁银行学校和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更为现名,是“兴辽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占地面积150余亩,建筑面积近8万平方米。学校拥有一支专业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48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84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180人,“双师型”教师占比61.2%。现有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4个,辽宁省教学名师3名、省级专业带头人5名、辽宁省骨干教师8名,辽宁省科研骨干教师4人。

2023年单独招生专业
单招类别 招生对象 所在院系 专业名称 拟招人数 每年学费
普通类 高中生、中职生 金融学院 金融服务与管理 60 4800
金融科技应用 110 4800
国际金融 110 4800
会计学院 资产评估与管理 50 48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0 45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智能财税) 20 4500
大数据与会计 50 4800
大数据与会计(云财务会计师) 30 4800
统计与会计核算 50 4500
投资保险学院 保险实务 105 4800
财富管理 120 4800
证券实务 115 4800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70 4800
市场营销 70 4500
现代物流管理 70 4500
旅游管理 70 4800
信息工程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60 5000
移动应用开发 55 48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5 4800
对口类 中职生 会计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200 4800

注:1.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2.招生对象为高中生和中职生。所有招生专业对高中生选考科目没有限制,对中职生所学专业没有限制。

3.各专业不限制考生所学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单独招生报名

(一)报名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于2023年3月20日前联系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交相关材料。

3.考生报名、缴费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9日。

4.考生通过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报名。普通类考生可填报1-6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对口类考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

5.考生应在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学校对缴费考生不予退费。

6.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7.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阅、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分为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档次。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按《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2006〕76号)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其他服务性收费如已经发放实物或已经提供服务,一律不退。

(三)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将于开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单独招生录取

(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参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总成绩相同时,普通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口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

4.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教育教学、收费标准、推荐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均与辽宁金融职业学院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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