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贵州师范大学招生项目的二级(含)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要求具体见“各项目招生计划表”中所列运动员等级要求一栏。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四)报名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一)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考生本人的运动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二)注册:考生应于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三)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因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办理等级证书造成无法在系统中注册)未能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正常线上报名且拟填报贵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志愿院校的考生,可通过线下填写《线下报名申请表》报名,并于2023年3月9日12:00前将填写好的表格扫描发送至邮箱,并与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确认。
(五)考生报名应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时间,报名不超过2所学校,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将依据考生确定的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
(一)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考试时间:4月15日、4月16日
3.考试地点:详见考生生源所在地相关部门通知
4.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陆“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5.考生可于2023年5月14日12:00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成绩。
6.考生对成绩有疑议的可于2023年5月14日12:00至5月15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成绩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重新评阅答卷。
7.文化考试时间及要求如有变动,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最新通知为准。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具体时间地点按国家体育总局文件通知并在“体育单招系统”中公布。
3.考生可于2023年5月14日12:00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询体育专项成绩。
4.考生对成绩有疑议的可于2023年5月14日12:00至15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成绩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对考生考试情况重新评价打分。
5.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考生应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 版)相关要求备考,并依据报名项目参加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7.考生应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8.考生可对体育专项考试中相关技术问题提出申诉,相关申诉应在考试期间当场提出,由组考院校组成专家组进行处理。专家组的处理意见即为最终决定,考试结束后不再接受此类申诉。
9.如考生在体育专项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由组考院校对违规考生做成绩处理并报体育总局科教司,科教司将体育专项考试违规考生情况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10.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及要求如有变动,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最新通知为准。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录取。
(二)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贵州师范大学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贵州师范大学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贵州师范大学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得到考生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综合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考生如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