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学院设“七系二部二中心一馆”,即农牧科技系、机电工程系、康复与护理系、教育系、经济管理系、艺术设计系、幼儿教育系;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健康与体育教学部;设备管理与信息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图书馆。附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各类培训机构16个。学院先后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校园”“全区校园治理达标校”“自治区节水型高校”等荣誉称号。
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农牧科技系 | 410303 | 畜牧兽医 |
机电工程系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维护方向) |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
490410 | 纺织机电技术 | |
480401 | 现代纺织技术 | |
康复与护理系 | 520201 | 护理 |
520202 | 助产 | |
520803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
教育系 | 590401 | 现代文秘 |
510206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
经济管理系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605 | 市场营销 | |
530701 | 电子商务 | |
540101 | 旅游管理 | |
艺术设计系 | 550114 | 室内艺术设计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
550118 | 摄影与摄像艺术 | |
幼儿教育系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学生在学籍期间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在规定学年修完规定的课程,按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要求完成实践实习,经学院和实习单位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成人中专班、技工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户籍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宁夏且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在宁夏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3)户籍不在宁夏而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户籍在宁夏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村两委”负责人等群体(以下简称“五类特定群体”)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和“文化基础”的评价办法。
文化基础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30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报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委托高职院校负责,时间在3月底前完成,由考生自主从22个大类中选择1类参加,项目满分300分,各职业技能测试类别的测试办法和时间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凡2023年拟报考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护理、助产、学前教育4个专业的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文化基础测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专业大类测试项目满分300分,总分600分。在填报本人报名信息时必须对应选择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录取时按“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录取。①报考我院畜牧兽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农林牧渔类职业技能测试;①报考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宁夏医科大学组织的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②报考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测试时间以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信息为主)。没有报名参加相关职业技能测试类别的考生不能参加以上4个专业的录取。
2、凡2023年拟报考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维护方向)、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纺织机电技术、现代纺织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现代文秘、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17个专业的考生,实行“文化基础”测试的评价办法录取,满分300分。
3、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入学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规定。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录取,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考生本人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高职(专科)专业免试录取。
详情 >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园区
联系方式:0953-2122984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