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归口国有企业——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办学可追溯至1994年创办的温州东方职业学校、浙江东方集团公司技工学校及1999年创办的浙江东方专修学院。学校是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奖一等奖获得单位、首批教育部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首批教育部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首批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单位、全国职业院校“非遗教育传承示范基地”、全国工商联产教融合示范实训基地、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全国大学生实习实践就业服务基地。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浙江省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825名(其中普高招生考生460名,单独考试招生考生365名)。
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年) | 考生类别 |
学前教育(师范) | 10 | 三 | 普通招生考生 |
护理 | 1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数字媒体技术 | 3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包装策划与设计(中外合作) | 5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大数据与会计 | 35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金融科技应用 | 2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现代物业管理(项目经理) | 25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电子商务 | 35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市场营销 | 25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工商企业管理 | 3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现代物流管理 | 25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商务英语 | 2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金竹校区) | 2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空中乘务 | 25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2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5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机械类 |
数字媒体技术 | 5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计算机类 |
大数据与会计 | 6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财会类 |
电子商务 | 6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商业类 |
包装策划与设计(中外合作) | 1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艺术类(工艺美术) |
包装策划与设计(中外合作) | 3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计算机类 |
工商企业管理 | 5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商业类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4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其他类(学前教育) |
空中乘务 | 5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旅游服务类 |
15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商业类 |
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有同等待遇,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修满学习期限,成绩合格,发给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文凭。
1.凡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考)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均可报考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民航、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历:普高招生考生。
(3)年龄17-20周岁,净身高女生160cm-171cm,男生170cm-181cm。
(4)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E字表),可矫正。
(5)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伤疤,无色盲色弱。
(6)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
(7)形体匀称,无“X”型腿、“O”型腿。
(8)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传染疾病。
(9)身体无明显体味,无明显胎记,无纹身。
3.凡报考护理、学前教育(师范),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平均分73分(1B,4C以上)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院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2.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操作技能测试/面试)分数低于50分,不予录取。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凡已被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详情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联系方式:0577-86533927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