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现为全国纺织行业人才建设示范校、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高职优质校、首批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首批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校、首批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总计划为591名(其中面向普高招生考生157名,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434名)。
所属分院 | 专业 | 普通高中 | 单独考试 | 学费 | |
计划 | 计划 | 类别 | (元/年) | ||
纺织学院 | 现代纺织技术(智能制造) | 20 | 6600 | ||
数字化染整技术 | 15 | ||||
时装学院 |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 | 10 | 服装类 | 9000 | |
服装设计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10 | 10 | 服装类 | 18000 | |
中英时尚设计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10 | 15 | 服装类 | 19000 |
艺术学院 | 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韩合作) | 15 | 25 | 工艺美术类 | 18000 |
10 | 服装类 | ||||
人物形象设计 | 15 | 15 | 工艺美术类 | 9800 | |
5 | 学前教育类 | ||||
音乐表演(培养方向:声乐) | 18 | 音乐类 | |||
音乐表演(培养方向:器乐) | 27 | ||||
表演艺术 | 44 | 舞蹈类 | |||
书画艺术 | 20 | 工艺美术类 | 9000 | ||
时尚表演与传播 | 6 | 22 | 时装表演类 | ||
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1 | 10 | 外贸类 | 6000 |
跨境电子商务 | 10 | 10 | 计算机类 | ||
大数据与会计 | 40 | 财会类 | |||
信息技术学院 | 移动应用开发 | 5 | 10 | 计算机类 | 6600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5 | 10 | |||
设计媒体学院 | 建筑室内设计 | 8 | 9000 | ||
艺术设计 | 50 | 工艺美术类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40 | ||||
包装艺术设计 | 15 | 工艺美术类 | |||
动漫制作技术 | 7 | 8 | 计算机类 | ||
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0 | 10 | 机械类 | 7500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10 | 10 | 机械类 |
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普通高中考生:具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高中学考成绩等级不作要求。
2.单独考试考生:具有2023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资格,且有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有效成绩(含职业技能理论、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
3.考生须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身体条件、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报考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男生身高18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5CM及以上。
4.所有考生仅限报一个专业。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按1:3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学校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若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普通高中考生以素质特长测评成绩、学考换算成绩、职业素养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成绩仍相同,普通高中考生以学考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十门科目等级换算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成绩再相同,普通高中考生以学考 “语文 + 数学两门科目换算成绩之和”、“语文 + 外语两门科目换算成绩之和”、“语文 + 数学 + 外语三门科目换算成绩之和”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考试考生则以素质特长测评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换算成绩、文化素质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成绩优良的,按课程学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考音乐表演、表演艺术、时尚表演与传播(普通高中)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含),未达到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若某专业招生计划数多于实际参考人数时,则该专业按实际参考人数的85%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未按规定参加全部综合素质测试项目的考生不予录取(素质特长测评项目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详情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联系方式:0574-86328888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