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2010年3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广西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有校内实训中心8个,实训室181间,建筑面积117259.8平方米。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一个(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附属医院和药厂各一家,有着240多家遍布广西各地市的综合医院、药厂以及广州、深圳等地的医药卫生单位作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690人。
招生类型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单独招生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0 | 7000 |
单独招生 | 中医康复技术 | 30 | 8000 |
单独招生 | 护理 | 60 | 8000 |
单独招生 | 护理(老年护理方向) | 30 | 8000 |
单独招生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0 | 8000 |
单独招生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30 | 8000 |
单独招生 | 药学 | 30 | 7500 |
单独招生 | 中药学 | 30 | 8000 |
单独招生 | 中药学(壮瑶药方向) | 30 | 8000 |
单独招生 | 药物制剂技术 | 30 | 7000 |
单独招生 | 生物制药技术 | 30 | 8000 |
单独招生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0 | 8000 |
单独招生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30 | 8000 |
单独招生 | 医学检验技术 | 30 | 7500 |
单独招生 | 康复治疗技术 | 20 | 8000 |
单独招生 |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 10 | 7000 |
单独招生 | 医学美容技术 | 60 | 8000 |
单独招生 | 眼视光技术 | 60 | 7000 |
单独招生 | 卫生信息管理 | 30 | 7000 |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批) |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 30 | 7000 |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批) | 眼视光技术 | 30 | 7000 |
备注:医药卫生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
已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 医药类招生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从医药卫生类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不宜报考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
(2) 患有重症、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肝功能异常者,我校不予录取。
(3) 建议身高低于156cm的女生,低于162cm的男生考生不填报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高职单独招生普通批:
1.申报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以联盟公布的联合测试总成绩为依据,不录取文化素质总成绩低于120分(含120分)的考生。
2.高职单独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测试成绩—加分成绩-语文学业成绩-数学学业成绩-英语学业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分高低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高职单独招生普通批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退役军人单招批:
1.申报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退役军人专项的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符合2023年退役军人单招报考条件。
2.退役军人单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学习能力成绩—语言表达能力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学习能力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退役军人单招批以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高职单独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8号、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7号
联系方式:0771-5616464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