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8年3月23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2018年5月10日经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山西省、太原市培养培训学前教育、艺术教育师资人才的重要基地。太原幼专徐沟校区占地366.7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8.95万㎡;兴华校区占地53.98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87万㎡。校内共建有学前、音乐、美术、舞蹈、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大型实训场馆8个,各类专业实训室113个,10000余㎡幼教产业中心附属幼儿园1所,为学生专业成长、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提供了学训衔接、理实一体的一流条件。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科类 | 申报计划 | 备注 |
旅游英语 | 570203 | 文史 | 10 | |
旅游英语 | 570203 | 理工 | 10 | |
舞蹈表演 | 550202 | 艺术综合 | 75 | 招收男生15人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480402 | 文史 | 15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480402 | 理工 | 16 | |
音乐表演 | 550201 | 艺术综合 | 50 | 招收声乐、钢琴方向考生 |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 590103 | 文史 | 14 | |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 590103 | 理工 | 14 | |
民族传统体育(武术方向) | 570304 | 文史 | 14 | |
民族传统体育(武术方向) | 570304 | 理工 | 14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609 | 文史 | 14 | 新增专业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609 | 理工 | 14 | 新增专业 |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 | 550127 | 文史 | 15 | 新增专业 |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 | 550127 | 理工 | 15 | 新增专业 |
已履行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同时还需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关报名条件,方可报考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
考生须参加各县(市、区)招办组织的身体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按照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单独招生录取。
报考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履行报考信息确认手续,并按照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考试(测试、面试)。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考生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官网下载,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然后经所在中学或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等同高中学历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毕业证明)。
(三)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审验后,提交复印件一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需提供《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和打印,有“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专用章”,二维码须在有效期内)。
(五)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领取准考证,同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准备参加学校单招考试。
(一)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根据文化成绩的4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的6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队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具有实践经历人员”按面试满分100分计算成绩,按最终成绩排队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优先录取。
(三)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专业志愿、分数顺序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四)“预录考生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办理高校单招正式录取手续。
(五)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由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录取学生数据,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七)被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通过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奖助学金的申请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高校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经济困难的学生与高考统招入学学生享有同等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机会;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详情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清东路西北坊段888号、尖草坪区兴华街67号
联系方式:0351-6291935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