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广西建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第一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建设行业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二级学院 | 招生专业 | 高职单招 | 学费 |
土木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175 | 8500 |
建设工程监理 | 56 | 7500 | |
工程测量技术 | 31 | 8000 |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43 | 7500 | |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 68 | 7500 | |
智能建造技术 | 144 | 7500 | |
建筑与规划学院 | 城乡规划 | 53 | 8000 |
建筑设计 | 130 | 7500 | |
园林工程技术 | 28 | 7500 | |
风景园林设计 | 53 | 7500 | |
艺术设计学院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8 | 8000 |
建筑室内设计 | 47 | 73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30 | 7050 | |
艺术设计(美术类) | 22 | 8000 | |
家具艺术设计 | 56 | 7800 |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28 | 7500 | |
管理工程学院 | 工程造价 | 10 | 8500 |
建设工程管理 | 110 | 7500 | |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 55 | 7500 |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90 | 7000 | |
现代物业管理 | 90 | 7000 | |
市政与交通学院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100 | 7000 |
市政工程技术 | 75 | 8000 |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80 | 7500 | |
道路工程造价 | 25 | 7500 | |
设备与环境学院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45 | 8000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45 | 7500 |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10 | 7500 | |
建筑消防技术 | 10 | 7500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10 | 7000 | |
信息工程学院 | 建筑动画技术 | 3 | 75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20 | 8000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25 | 7500 | |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 15 | 750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15 | 7500 |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1.申报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且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100分以下(不含1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中,缺任意一门或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2.分数排序规则: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素质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排序,文化素质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在文化素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再相同,则依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的顺序依次对各单科学考成绩进行排序。语文科目学考成绩高者排在前面;语文科目学考成绩相同,则按数学科目学考成绩排序,依此类推。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规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在录取过程中,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按分数排序规则将出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其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2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3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参与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处理。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录取到仍有计划缺额的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一)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已被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
联系方式:0771-3834473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