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Chongqing Electric Power College)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庆市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学校前身重庆电力工业学校于1953年经中央燃料工业部批准成立,是全国首批七所电力中等专业学校之一,1958年更名为重庆电力学校,1980年和1994年两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
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本贯通 | 普高类 | 对口三校生 | 高职专项类 |
电力工程学院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60 |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 58 |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45 | 40 | |||
输配电工程技术 | 30 | 电气技术类(20) | |||
电气工程学院 | 供用电技术 | 8 | 电气技术类(20) | 12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0 | 电气技术类(4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2 | 汽车类(60) |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20 | 汽车类(20) | |||
动力工程学院 |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 45 | 64 |
机械加工类(15) 电子技术类(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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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运行技术 | 30 |
机械加工类(10) 电子技术类(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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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 | 20 | ||||
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 | 40 |
机械加工类(5) 电子技术类(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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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装备技术 | 40 |
机械加工类(8) 电子技术类(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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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技术 | 30 |
土建类(10) 机械加工类(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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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 | 35 |
机械加工类(5) 电气技术类(10) 电子技术类(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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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15 |
机械加工类(18) 电子技术类(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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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工程学院 | 热工自动化技术 | 25 |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35 | 电子技术类(10) | |||
智能控制技术 | 95 |
机械加工类(10) 电子技术类(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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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应用 | 33 | 计算机类(10) | |||
经济管理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45 | 75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旅游类(80) | ||||
市场营销 | 25 | 电子商务类(45) | |||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 旅游类(66) | ||||
供应链运营 | 50 |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5 | 20 |
计算机类(25) 电子技术类(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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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应用开发 | 10 | 计算机类(35) | |||
大数据技术 | 10 | 计算机类(4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90 |
计算机类(20) 电子技术类(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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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应用技术 | 10 |
计算机类(20) 电子技术类(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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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商务 | 15 |
计算机类(20) 电子商务类(25) |
备注: 1.除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7个专业均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外,电力、电气、动力、智能工程学院的其他专业均不招色盲考生;
2.学校2023年学费为6500元/年,住宿费为500-1000元/生·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已参加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或《2023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考试安排
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供用电技术专业招收“高职专项类”考生,考生需参加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有关规定执行。
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除“高职专项类”外,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参加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比例: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等7个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输配电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发电运行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热工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等13个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考生被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3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等45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500元/人·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2、校内勤工助学: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人每月可获得400元的资助金,临时岗位按小时计算报酬,12元/小时。3、校内奖学金。校长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进步奖学金。校长励志奖学金按在校学生人数1‰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4000元/人·年。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分别按班级学生人数的5%、10%、15%评定。每生每学期一等奖学金为500元;二等奖学金为350元;三等奖学金为200元。进步奖学金为每生每学期50元,凡在本班本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较上一学期提高10名以上者,均可获得。
详情 >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
联系方式:023-61373333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