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河北省总工会,是河北省总工会重点建设院校。学院设有17个教学、管理、教辅部门;开设25个招生专业,建有3D技术综合实训室、液压与气动实训室等设施先进的校内实训室;图书馆纸质藏书近40万册,电子图书系统链接中国知网数据库;建设覆盖全院的智慧化管理和智慧教学系统,领先于省内同类院校;目前有各类在校学生10000余人。
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考试一类 土木建筑类 (含对口建筑类) |
建筑室内设计 |
建筑工程技术 | |
智能建造技术 | |
工程造价 | |
考试二类 交通运输类 (含对口电子电工类)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考试三类 装备制造类 (含对口机械类,对口电子电工类)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
智能控制技术 | |
考试十类 电子信息类 (含对口计算机类)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软件技术 | |
考试九类 财经商贸类 (含对口财经类)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大数据与会计 | |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 |
工商企业管理 | |
市场营销(数字新媒体方向) | |
电子商务 | |
国际商务 | |
考试七类 医疗卫生类 (含对口医学类)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考试八类 艺术类 |
广告艺术设计 |
已被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1.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2.河北省在档困难职工子女被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录取后,可免收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住宿费和杂费。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招生对象为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全部为英语。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在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充分满足专业一志愿。
2.总分相同情况下,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数高者顺序优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单科(语、数顺序)成绩高者顺序优先。
3.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4.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按照各大类联考方案的规定及时间,向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免试入学申请。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所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在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免试录取。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1.根据国家相应政策,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在籍学生符合规定条件可获得校内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2.符合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条件,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3300元/年/生、三等2200元/年/生,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学院路6号
联系方式:0311—83860925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