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1、农村家庭(含县镇)学费全免,城市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按国家文件(财教[2012]376号)规定比例享受学费全免。学校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困难家庭学生的学费采取减、免、缓政策。
2、学校对符合住宿条件的学生实行住宿费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