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要面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培养掌握金融事务专业基本知识,实践操作能力强,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初级金融事务技能型人才。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金融机构、企业的基础理财和业务操作等工作。目标工作岗位为:商业
银行、证劵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初级管理、理财顾问、业务咨询、产品销售、客户开发和维护岗位;企业的理财、会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