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国家资助标准的贫困生给予1500元/年、生的助学金(乡镇户口及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初中毕业生资助两年,高中毕业生资助壹年)。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鄂财教发[2010]65号文件精神,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村、乡、县三级证明)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按学期评比考核,对品学兼优学生给予奖学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