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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学费:每生每学年学费为4800元。舞蹈、歌舞专业免收后三年学费;歌仔戏表演、歌仔戏器乐专业六年学费全免;社会文化艺术专业(音乐、茶文化方向)三年学费全免。
②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700元。
③伙食费为每生每月450元(按学期收取,多还少补)。
④课本费按照实际发生额代收代缴,专业教具费、生活费自理,保险自愿。
①学生入学后的第一个月为审查期,学校对学生进行品行、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的全面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准予注册学籍,审查不合格的学生退回生源地;
② 学生入学的第一学年为试读期,试读期间如发现学生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在校学习,将予以退学。被退学学生将取消学籍,转回学生入学前的生源地;试读合格的学生将转为正式生;
③ 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学生享受基本助学金的待遇,基本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厦门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 试读期结束以后,学习成绩、品行表现优秀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学金;
⑤ 校园实行半封闭式教学、生活管理,大部分学生住宿,部分(初中)本地生源实行走读。
⑥ 文化课学习:文化课教学在义务教育阶段执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习进程,教材统一使用人教版;高中阶段起舞蹈、歌舞、音乐专业沿用人教教材与高考接轨;歌仔戏表演、歌仔戏器乐、茶文化专业属委培,使用中职教材;
⑦ 毕业:学校各专业设置的教学科目的教学任务于毕业年度的第一学期结束,毕业年度的第二学期为毕业实习、高考复习阶段。2018年起,高中阶段的在校生必须完成并通过福建省学业水平测试中规定的学科并且成绩合格。学生完成本专业设置的教学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品行良好并无纪律处分,经学校审核,厦门市教育局批准备案,即获得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资格,颁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