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深教〔2018〕171号”文件规定,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名额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所读学校学籍的我市初三应届毕业生,考生户籍不限。凡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考生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志愿,且不能参加其它学校的自主招生。
公布。
录取方式及原则
各自主招生专业笔试成绩前90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和面试各100分,总成绩为两者相加。在总成绩不低于12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自动转为普通生招生计划进行划线录取。
录取名单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上报市招考办。凡通过市招考办审核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不再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也不得退档转录其他学校。同时,学生到校后不得转为其他专业。
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将于市招考办审核备案后在学校校园网公布。7月下旬邮寄自主招生录取通知书,7月底(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考生与中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
(一)凡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圳市户籍学生、符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政策的其他城市学生免学费。其余按深圳市物价局规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收费(1595元/学期)。
(二)入读我校的学生符合条件均可申请享受政策规定的国家助学金2000元/学年/人,共2年。
(三)按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学生在第6学期顶岗实习期间,每人每月核发650元实习补贴,最多补贴6个月。
(四)国际合作班国内学习期间按以上标准收费。国外学习期间学费约为80000元人民币/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食宿费约为77000元人民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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