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省教育厅验印的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毕业证书、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 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全国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就业报到证》。各专业毕业生,本校保证负责推荐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