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50年创办的原来的上海卫生学校,在1970年的时候迁至楚雄并改名,2006年的时候升为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的位置是很好的,地处有“人类发祥地”之称的楚雄市,学校的办学面积还是很大的共有450多亩,学校的环境很好的办学的条件也是相当好的,学校的建筑面积共有8.9万平方米左右,学校各个专业的实训都是相当完整齐全的。学校有相当丰厚的办学历史,办学68年以来总结了很多很好的教育方式和管理模式,多年以来为省内外的各个医疗机构都培养出了很多专业知识过硬的技能人才,并且先后取得了很多的荣誉证书,因此有很好的办学口碑在当地也有一定的办学影响力。
学校名称 | 学校性质 | 主管部门 | 学校地址 | 学校类型 | 学习形式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公办 | 云南省教育厅 | 楚雄市东盛西路 | 附设中职班 | 全日制 | 农村医学 | 3年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改委和楚雄州发改委的标准执行,即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400至1200元/生/年。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一等助学
2、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
3、学院学年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800元、二等奖学金12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4、根据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贷款用于完成学业。
1、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3、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今后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