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单独招生代码:5169)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有60余年的办学底蕴,厚积了丰富的办学资源、办学经验和较强的办学实力,是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全面推进高职院校素质教育和学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协调发展学科专业结构,探索创新“政校行企外”五方联动的合作办学体制和“学院育才,学生成才,社会用才”三才有机结合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我院2019年继续在四川省范围内对部分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本简章适用于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笔试及面试小组:负责笔试试卷准备、准考证发放、考场编排、考试组织、阅卷、评分,笔试成绩汇总;负责面试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面试、成绩汇总及复核。
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招生、录取、考试考务全过程的纪检监督。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做到加强纪检监察力度,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及招生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类别专业与人数
我院招收对象为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四川省普通高中类文理科应往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类的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为2000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类计划1500名,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460名,艺体特长生计划40名。
(一)普通高职类、对口高职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 业 | 招生计划 | 科 类 | 学费 (元/生·年) | |||
普通高职 | 对口高职 | |||||
人数 | 科类 | 人数 | 类 别 | |||
护理 | 180 | 95 | 文理 | 85 | 医药卫生一类 | 4100 |
医学影像技术 | 45 | 25 | 文理 | 20 | 医药卫生一类 | 4100 |
医学检验技术 | 40 | 40 | 理 | 4100 | ||
康复治疗技术 | 75 | 40 | 文理 | 35 | 医药卫生一类 | 4100 |
口腔医学技术 | 35 | 35 | 文理 | 4100 | ||
眼视光技术 | 55 | 55 | 文理 | 4100 | ||
医学美容技术 | 55 | 55 | 文理 | 4100 | ||
助产 | 45 | 45 | 文理 | 4100 | ||
健康管理 | 45 | 45 | 文理 | 4100 | ||
食品加工技术 | 35 | 35 | 文理 | 4100 |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40 | 40 | 理 | 4100 |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5 | 35 | 文理 | 4100 | ||
药学 | 80 | 40 | 理 | 40 | 医药卫生一类 | 4100 |
卫生信息管理 | 45 | 45 | 文理 | 4100 | ||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 70 | 35 | 文理 | 35 | 加工制造类 | 4100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40 | 40 | 文理 | 41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70 | 35 | 文理 | 35 | 加工制造类 | 41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70 | 35 | 理 | 35 | 加工制造类 | 41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20 | 95 | 文理 | 25 | 加工制造类 | 4100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90 | 90 | 文理 | 41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70 | 35 | 文理 | 35 | 信息技术一类 | 410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90 | 90 | 文理 | 4100 | ||
物流管理 | 85 | 85 | 文理 | 3700 | ||
旅游管理 | 65 | 45 | 文理 | 20 | 旅游服务一类 | 3700 |
酒店管理 | 55 | 35 | 文理 | 20 | 旅游服务一类 | 3700 |
会计 | 80 | 40 | 文理 | 40 | 财经商贸类 | 3700 |
财务管理 | 45 | 45 | 文理 | 3700 | ||
茶艺与茶叶营销 | 40 | 40 | 文理 | 3700 | ||
学前教育 | 90 | 55 | 文理 | 35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3700 |
早期教育 | 35 | 35 | 文理 | 3700 | ||
特殊教育 | 35 | 35 | 文理 | 3700 | ||
合计 | 1960 | 1500 | (四)成绩复查 2019年4月3日18:00之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或将《准考证》和申请的影印件发送至邮箱:yzy2017dz@163.com,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835-2222737)。 八、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分数不折算,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二)学院根据所有考生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对口高职类、艺体特长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在学校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即志愿优先原则)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认定合格录取 中职类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得国家三等奖及省级一等奖以上者,可申请认定合格录取。办理流程是:2019年3月28日14:30到青年路校区集中,向学院提交《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附上中职毕业学校推荐意见,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对认定合格录取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交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以认定合格录取程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网公示,经学院复核、审查、上网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五)拟录取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应在公示期内(4月4日—4月10日),向学院招生就业处书面申请放弃录取,其放弃名额将按录取规则,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分数优先原则依次递补。 申请放弃录取资格办理流程:考生本人亲笔书写放弃录取申请书,连同身份证正面或者准考证一并拍照,发送到邮箱:1294957793@QQ.COM;或者发送传真至0835-2229044;或者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提交。2019年4月10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六)普通高职类专业计划如未完成,我院将对未完成的计划专业以及缺额人数,在2019年4月10日下午14:00—18:00进行公开征集志愿录取。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即两个专业志愿,一个调剂志愿。对口高职类各专业因考试考核内容不同,不进行征集录取。 (七)公示期满后,我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流程 | 在学院单招网站公布报考我院的各类考生名单。 | ||
3月28日 | 14:30-18:00 | 艺体特长生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 | ||||
3月29日 | 8:30-17:00 | 现场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及熟悉考场。 | ||||
3月30日 | 上午(9:00-11:30) | 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 ||||
下午(14:00-20:00) | 综合素质测试(普高)、专业技能测试(中职)及艺体特长测试(艺体)。 | |||||
4月2日 | 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院将发布录取结果,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其它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不得转入其他学校。若考生未被录取,则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被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同分考生录取原则: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单科成绩进行依次比较。
(三)志愿优先原则为: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将对所有填报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该专业第一志愿已录取满额,将不再录取第一志愿未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其它志愿及录取以此类推。
调剂志愿为:考生所填报志愿的专业均已录取满额,考生自愿同意调整到学院未录取满额的任何招生专业(除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以外的其它专业)。
(四)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十一、报名、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在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过程中,考生若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及体检的复查工作。
1、对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学习要求的考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处理,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十三、本简章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以及学院官网公布内容为准,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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