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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历层次: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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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中职中专>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学府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1.4万平方米(约合770.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5.0平方米;生师比18:1;专任教师38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5.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04.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058.3元;图书30.48万册,生均图书40.5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分专业计划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院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学院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学院所有专业均无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学院英语专业不建议其它语种考生报考。

3.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层次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本科

经济学

21000

2

050201

英语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本科

文学

21000

3

050207

日语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本科

文学

21000

4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本科

文学

21000

5

080201

机械工程

4年

3-8年

理工

本科

工学

21000

6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年

3-8年

理工

本科

工学

21000

7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年

3-8年

理工

本科

工学

21000

8

080205

工业设计

4年

3-8年

理工

本科

工学

21000

9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4年

3-8年

理工

本科

工学

21000

10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

4年

3-8年

理工

本科

工学

21000

11

080801

, , ,

自动化

4年

3-8年

理工

本科

工学

21000

12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3-8年

理工

本科

工学

21000

13

120201k

工商管理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本科

管理学

21000

14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本科

管理学

21000

15

120801

电子商务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本科

管理学

21000

16

130301

表演

4年

3-8年

文史

本科

艺术学

21000

17

130310

动画

4年

3-8年

文史

本科

艺术学

21000

18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本科

艺术学

21000

19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3-8年

文史

本科

艺术学

21000

20

130504

产品设计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本科

艺术学

21000

21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本科

艺术学

21000

22

130506

公共艺术

4年

3-8年

文史

本科

艺术学

21000

23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4年

3-8年

文史

本科

艺术学

21000

24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4年

3-8年

文史

本科

艺术学

21000

学院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学后,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学生本人兴趣爱好自主选择专业。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2018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21000/人.学年。

根据宿舍不同标准,住宿费按2000-4500元/人.学年收取。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持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经学院认定后,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五、录取办法说明学院在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的基础上,补充以下规定:艺术类专业对于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或色弱的考生不予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录取机构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能够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艺术类

学院艺术类所设专业,辽宁省在本科批第一阶段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其他省份以所在省招考录取机构的录取方式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院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录取机构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各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如有同分录取的相关规定,学院按各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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