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融学均为现代经济产物。古代主要是农耕、农业经济,主要是易货和简单的货币流通,根本不存在金融和金融学。如在中国,一些金融理论观点散见在论述“财货”问题的各种典籍中。它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最早形成于西方,叫“货币银行学”。近代中国的金融学,是从西方介绍来的,有从古典经济学直到现代经济学的各派货币银行学说。
金融学专业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具体研究个人、机构、政府如何获取、支出以及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学科专业,是从经济学中分化出来的。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税法、金融法、会计学原理、审计学、财务管理、银行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市场营销、金融学理论与实务、金融营销学、金融市场学、投资学原理、博弈论、运筹学、保险学原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银行信贷管理、证券投资学、投资银行学、外汇交易与实务、国际金融、公司金融、金融工程学、中央银行学、金融统计学。
金融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就业:(1)商业银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2)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3)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4)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5)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6)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是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7)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8)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通常为保险方向。(9)国家公务员序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10)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