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招生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5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录取单独招生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对单独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单独招生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所有单独招生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学生资助体系包括中央、省级及地方政府资助项目,学校资助项目,社会企业资助项目。评选程序按中央、省、地方政府及学校和社会企业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央、省、地方政府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筑梦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奖补、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等。
学校和社会企业资助项目有: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荣誉奖学金、技能拔尖苗子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纺织之光奖学金、万家乐奖助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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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和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已被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年单独招生招收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按河北省考试院规定,沧州航空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行按考试类别分类录取。所有单独招生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规则,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已通过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邯郸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招生条件的考生。符合教育部思想政治品德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