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 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 门课程达到C 等及以上等第。
(二)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贵州户籍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将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根据高中阶段8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采取综合评价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志愿在前者,志愿相同则优先录取高分者,分数志愿均相同,则先后按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院未录满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录取。排序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40%。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根据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采取综合评价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志愿在前者,志愿相同则优先录取高分者。若总分相同,则按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院未录满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录取。排序原则: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成绩占50%。
(三)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报读我院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四)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与第一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排序成绩。
(五)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六)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时间完成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将拟录取名册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须下载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须于2023 年4 月25 日至4 月27 日到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
(七)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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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河北省考试院规定,沧州航空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行按考试类别分类录取。所有单独招生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规则,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已通过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邯郸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招生条件的考生。符合教育部思想政治品德有关规定。
报名参加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