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中文简称“北师港浸大”,英文简称“UIC”),是首家中国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创办的大学,也是内地第一所新型博雅大学,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珠海市。UIC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设立,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北师港浸大拥有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优秀师资队伍,实施英文教学,学术标准接轨国际。学校设有工商管理、文化与创意、人文与社会科学和理工科技共四个学部,以及研究生院。本科毕业生获颁北师港浸大毕业证书和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获颁香港浸会大学学位。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招生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信息网。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学校录取批次:
(一)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列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在本科一、二批合并的省区市列入本科批次录取)。
(二)在广东省,列入本科批次录取,分历史、物理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同时,在提前批次特殊类型综合评价录取,分历史、物理按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学校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广东省考生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方式、选拔程序、录取标准等按我校《2022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简章》执行。
(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2022年列入福建省艺术类本科A批、湖南省本科提前批(艺术非平行组)、安徽省艺术类二批、上海市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广东省本科批次艺体类本科院校招收艺术类考生。
学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投档比例: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在英语单科成绩符合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在广东省提前批次特殊类型综合评价录取不设投档比例,对于参加我校入学测试,且入学测试成绩合格并在广东高考志愿系统提前批次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我校的考生,学校在提前批次特殊类型综合评价录取。考生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本科批次的投档和录取。
普通类专业录取要求:
在全国,对除广东省以外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本科批次的省区市达到当地本科线),符合学校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史类(历史类)、理工类(物理类)分类,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投档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对于报考本科批次的广东省考生,学校分历史、物理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投档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一般情况下,对于报考我校2022年提前批次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综合评价志愿栏的广东省考生,原则上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对于在我校入学测试中表现特别优秀的考生,高考成绩可放宽至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下30分(含30分)以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学校分历史、物理按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学校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我校入学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入学测试要求及相关招生工作详见学校《2022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简章》)。录取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而又不能同时录取时,则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如高考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再按我校入学测试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高考成绩排位的顺序录取。
在全国,除广东省提前录取批次外,普通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学校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在内蒙古自治区亦实行该规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且符合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普通类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的投档要求:
除广东省以外,对于高考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的省区市,考生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大类时,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110 分,报考其他大类或专业时应不低于100分。另外,海南省考生英语单科原始分必须达到100分或以上。
本校所有本科专业实施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音乐学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所在批次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市相关要求,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150分满分制)。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执行其投档办法,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投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50%)×100。若投档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我校2021年在广东、福建、安徽、上海、浙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湖南省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2022年各省市音乐表演专业投档方式以各省市招办规定为准)。
我校在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安徽省、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等7个省市均招收音乐表演(器乐)考生,招收器乐种类为:钢琴、小提琴 、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大管、单簧管、双簧管、打击乐、小号、大号、圆号、长笛、长号、吉他。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方向仅在广东省招生,培养方向为美声。请非美声唱法的考生慎重报考。
新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新高考改革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或各省市招办官网。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本科层次的考生,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在各省份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学校按专业大类及专业的方式进行招生。北师港浸大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以生为本、志愿优先、择优选拔,原则上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前完成专业确认,让学生在第二学期按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开始专业学习。学生入学后可深层次了解各学科和专业,依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学习情况,自主填报分流专业志愿。学校各学部专业分流评审小组,将从个人意愿、个人能力、学业成绩、个人作品集、个人陈述、小组面试、老师评价七项标准中,挑选若干项作为本招生大类专业分流的选拔标准,综合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学校设有转专业政策。总体上,学生可于大一下学期,根据教务处的时间要求,提出转专业的申请意愿。学校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普通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学习。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学校颁发“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及新生入学身体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十万元人民币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十二万元人民币
住宿费:
两人间:6400元/生·学年
三人间:4000元/生·学年
四人间:3500元/生·学年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房型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详见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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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邱大学国际本科新入学:具有高中毕业文凭的学生(就读12年以上)。插班入学:专科毕业或本科2年级(4个学期)以上学历的学生插班到3年级继续学习。
国内专科毕业生申请韩国江南大学经营学专业,可直接插班大四,且可以跨专业申请,本科课程时间1年即可完成,获得韩国江南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可归国认证。
韩国东明大学国际专升本留学提供两种学习模式:模式一:插班大三、模式二:插班大四,国内专科毕业生(预毕业生)均可报名。
很多申请申请菲律宾大学的学生都会有个GWA要求,听说过GPA,但是没听说过GWA,那么什么是GWA呢?
菲律宾大学(University of the Philippines)是根据菲律宾首届立法机构颁发的第1870号法令(亦称大学宪章)于1908年6月18日创办的,实际上是依靠美国人,并按照兰德公司资助大学的模式,为菲律宾人开办的一所大学。
菲律宾碧瑶大学(University of Baguio)始建于1948年,已发展为一所设备完善、拥有雄厚师资能力的综合性大学。2009年高等教育委员会授予碧瑶大学自治办学地位,碧瑶大学紧跟各专业领域的最新趋势,让其学生在大学毕业后,能够应对充满竞争的职业环境。碧瑶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设施设备、和谐的校园文化、积极的校园政治和有益的校内竞赛,与菲律宾夏日之都凉爽的气候完美互补,使学习变得乐趣非凡并且充满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