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对口招生对象为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5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对口招生工作在河南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对口招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依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其成绩在可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及外语语种;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经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对口考试投档成绩的加分项目,我校予以认可。
对口招生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在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录取结果,接受考生查询。
学费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规定的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执行,分专业学费标准为: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港口物流管理、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水利工程、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环境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为462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航空港新校区800元/生·年,花园路校区8人间400元/生·年、6人间600元/生·年、带卫生间6人间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为确保每位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就读与毕业,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建有“奖”、“贷”、“助”、“勤”、“减”、“免”一体的资助体系。
“奖”: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贷”: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助”:国家助学金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分别为4600元/生·年、3700元/生·年、2800元/生·年,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
“勤”:学校实施“勤工助学”计划,在学校图书馆、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设立勤工助学岗,让学生业余时间参与学校管理又有一定报酬补贴生活。
“减”: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入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政策规定,予以资助。
“免”: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年/生;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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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河北省考试院规定,沧州航空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行按考试类别分类录取。所有单独招生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规则,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已通过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邯郸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招生条件的考生。符合教育部思想政治品德有关规定。
报名参加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