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1.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2.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不限外语语种,但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非英语外国语言课程。
3.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4.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8日—2月21日。
2.网上报名:已经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和专业,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3.缴费:填报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还须到我校招生信息网缴纳素质测试或面试等相关费用,具体缴费事宜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委价格〔2024〕58号)要求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因个人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审核不通过、弃考等)不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2025年2月28日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数据报送管理平台下载报考我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本校素质测试或面试的内容、标准、形式与办法,对考生进行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或面试以线下方式进行,时间为3月1日—3日,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自主安排。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等相关事宜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1.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经省教育厅核准并公布的招生章程。在计划总限额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2.不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将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和相关考试招生工作进程公示拟录取名单及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凡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另外,报名参加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进而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和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培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5.新生入校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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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辽宁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已完成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可参加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报考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招生需符合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考、单考单招报名条件的健全学生及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肢体障碍学生。
已报名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所有参加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的考生,须符合我省当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