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参加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应用化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招收“高职专项类”考生,考生需参加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有关规定执行。
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除“高职专项类”外,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参加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比例: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化工技术类(含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专业)、环境工程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皮肤过敏考生。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考生待遇:考生被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3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3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资助政策: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学校特殊困难补助、自强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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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对象为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对象为已通过河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或已通过河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以及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对象为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只可报考工程测量技术(现代学徒制)、模具设计与制造2个专业,若报考有其他专业,视为放弃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课考试待遇,须参加相应的考试。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对象为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或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单招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参加202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单招对象为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或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