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江苏省内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5月10日期间获得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奥赛获奖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江苏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三等奖(含)以上者;
2、科技创新类: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江苏省中小学生“金钥匙”科技竞赛、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江苏省青少年普及机器人大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中国青少年机器人大赛、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世界机器人大赛、世界物联网博览会青少年物联网创新创客大赛、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者;
3、人文素养类:江苏省中学生阅读与写作大赛(高中组)三等奖(含)以上者;“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青少年劳动技能与智能设计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者;
4、品德优秀类: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最美中学生荣誉称号者;
5、学业优秀类: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的考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位于同年级同首选科目前40%(含);或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位于同年级同首选科目前35%(含);四星级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位于同年级同首选科目前30%(含);
6、体育优秀类:获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前八名(含)以上者。
南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政策经南通大学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后,将通过以下程序进行选拔录取: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南通大学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及人数。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南通大学也将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报省级招生部门平台进行公示。
2、缴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于6月1日(17时关闭)前通过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当考试时间与其他学校重合时,只允许确认1所高校参加考核),并进行网上缴费,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且缴费成功的考生须于6月4日-6月9日(15时关闭)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由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11日,南通大学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学校办学特色以及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核学生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后期具体安排详见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南通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及时关注。
5、确定入选考生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高到低,在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以内,按历史科目类、物理科目类分别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
入选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须在江苏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将南通大学填报为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专业志愿须在南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对于取得综合评价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南通大学在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
录取规则:进档考生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按“加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75%计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20%计入;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成绩满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5%计入。以上三者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得分。(各项分值保留至2位小数)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布。
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南通大学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专业组(不含各类专项计划,如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中外合作办学、医学定向等)一志愿专业投档线,可于入学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转专业申请,第一学期结束前转入一志愿专业,逾期不再受理。
1、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
2、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3、英语(师范)、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及日语课程。
注
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名单(20所):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南京外国语学校、南京市金陵中学、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江苏省天一中学、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徐州市第一中学、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江苏省苏州中学、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江苏省海门中学、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盐城中学、江苏省扬州中学、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江苏省泰州中学
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中学名单(37所):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江苏省射阳中学、江苏省滨海中学、江苏省泗阳中学、江苏省江安高级中学、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江苏省赣榆高级中学、江苏省白蒲高级中学、盐城市第一中学、海安市曲塘中学、如皋市第一中学、常熟市浒浦高级中学、常熟市中学、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江苏省宝应中学、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海安市实验中学、江苏省常熟中学、无锡市辅仁高级中学、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江苏省姜堰第二中学、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江苏省启东中学、吴江中学、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江苏省沛县中学、江苏省黄埭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江苏省江都中学、江苏省涟水中学、江阴市长泾中学、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江苏省华罗庚中学、江苏省姜堰中学、江苏省昆山中学、苏州新区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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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单招须已报名参加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报考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须已报名参加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凡符合国家报名考试有关规定的考生,均可报名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招收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中专、职高、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具有2025年普通高考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即已取得2025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其中学前教育(师范类)、早期教育(师范类)专业只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已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中职毕业生,方可参加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且考生需于3月23日前向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提交申请免试录取相关材料。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在岗乡村医生单独招生考生须按时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后未确认体检信息的考生,将不能被普通高校录取。体检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